《浪漫过敏/总裁他脑子有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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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71if线假如没有抱错3
日历一页页翻过,靳逍记不清是哪天起,家里的花就不用再收起来了。
他也不记得有没有跟纪繁清正式地道别过,好像是没有,就是在很平常的一个下午,纪繁清上完课,收拾好他那个旧背包,临走前回头跟他说了声:“谢谢,再见。”
然后就没再见过了。
初三结束,靳逍也出国留学了,他去了以自由著称的美国,在那里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,也结识了新的志同道合的朋友。
高中还没毕业,他就跟一起留学的朋友组了乐队,伴随着身体的节节拔高,少年终于初具了成人模样,拥有了更多自主权,可以弹喜欢的摇滚乐,追喜欢的电竞战队,玩街舞玩攀岩玩射击,还能在深夜里飚摩托。
他的生活丰富多彩,就像被放归山林的雄鹰,张开翅膀自由翱翔在广阔的天空之上。就连父母离婚,他也只是短暂地消沉了一下,然后开启了更肆意大胆的人生。
在大学里,他开始尝试自行投资,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,然后钱生钱利滚利,拥有了自己的小金库。
偶尔看到钢琴表演,他会走神地想一下,如果是现在纪繁清来当他的老师,他可以不用求着他妈给纪繁清涨工资了,他自己就能开出很多的钱。
就是不知道纪繁清现在缺不缺钱了。
靳逍不常想起以前的事,纪繁清走后他妈也没有再请新的老师逼他学琴了,钢琴离他已经很遥远了,纪繁清也是。
他没有再在生活中听过这个名字,以至于他都快记不清纪繁清的样子了,脑子里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,站在门口光晕里,瘦瘦高高的,穿着白色的衣服,给人一种洁白又冷清的感觉。
如果一定要具体形容,大概是像冬夜里的月光一样。
月亮本就遥远,又被记忆镀了层霜,时间越久越模糊不清,像是一段臆想出来的记忆,其实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。
靳逍有时候会产生疑惑,但也没无聊到专门去问他妈,当年是不是给他请了一个叫纪繁清的钢琴老师,是音乐学院的学生来着。
他以为这辈子大概都不会再见了,可适逢英国皇家乐团来美巡演,他一起玩乐队的鼓手朋友非要拉他去看,靳逍对古典乐没兴趣,但朋友
振振有词乐团多有名,现场多牛逼,以及首席大提琴手长得多好看,还是祖国同胞。
叫什么来着?哦,Fan,中文名繁清。
靳逍拨弄贝斯的手顿住,重复一遍:“繁清?哪两个字?他姓什么?”
“好像姓纪吧,繁星点点,清渠如许……”朋友用尽毕生所学,摇头感叹道:“真好听的名字,人如其名,才26岁就当上了世界顶级乐团的首席。”
靳逍的眼神变得虚焦,像是陷入了某段回忆,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答应去看,但到了演出当天,朋友掏出两张前排的票,让他转钱。
靳逍:“……”
买都买了,只能去了。
音乐大厅的灯光华丽得不像话,交响乐气势恢宏,肃穆又壮阔,底下的人如痴如醉,靳逍却有些放空地盯着舞台。
明明都快忘了,但他还是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纪繁清,那张褪去青涩的脸,变得更加从容而明艳,几乎无法和脑子里的那个模糊影子重合了。
他不再是穿着不合身的西装在餐厅演奏的服务生,他果真站到了更大更好的舞台,穿着漂亮的礼服,拉着他喜欢的大提琴,成为了万千瞩目的音乐家。
原来他拉大提琴,是这样子的。
靳逍恍惚地这样想着,胸腔里的心脏不受控制地乱跳,他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这种感觉,是他乡遇故知的感慨?还是久别重逢的欣喜?
可他们连朋友都算不上,好像也没什么值得开心的。
靳逍将一颗心按回了原位。
音乐会一结束,朋友就借着不知哪儿来的关系,混去了后台,还顺带拉上了靳逍。
后台人来人往,十分拥挤,朋友像一条鱼一样灵活地穿梭其中,最终游到了纪繁清的面前。
“Fan老师您好,我是您的粉丝!大家都是中国人,可以给我签个名吗?”
纪繁清微一挑眉,没有拒绝,签完名后目光后移,落到他身后的人身上,眼里含笑:“你要吗?”
靳逍看着他,目光与他撞在一起,有些反应不及,还是朋友扯了扯他的袖子,示意他赶紧的!
靳逍这才回神,不确定他还记不记得自己,大概是早就忘了。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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